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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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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751次
        
 

公  告

 

李建新:

你于2014年7月24日年休假期满,应按时回厂上班,但你至今未回厂上班,也未履行任何续假手续,在此期间单位多次与你联系,均联系不上,限你于2014年8月15日前务必回厂上班,如逾期未回,根据《齐鲁石化员工作息和假期管理办法》(齐鲁分发【2012】214号)5.7.2条款、《齐鲁石化劳动纪律管理办法》(齐鲁分发【2012】212号)4.6.1条款、《齐鲁石化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齐鲁分发【2012】173号)5.4.3.2条款之规定,自2014年8月15日起,你的出勤情况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满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满30个工作日,解除劳动合同。因无法直接送达,特此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储运厂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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