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青岛恩商日太投资有限公司与张勐于2026 年7 月3 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恩商日太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张勐。青岛恩商日太投资有限公司与张勐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青岛恩商日太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张勐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青岛恩商日太投资有限公司 张勐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附:公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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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
担保人 |
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编号 |
本金合计 |
利息合计 |
法院判决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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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
昌顺钢
铁有限公司 |
保证人:泰安鑫瑞重工有限公司、泰安市汇能钢铁有限公司、泰安市方正建材有限公司、徐汝波、张娜 |
借款合同:2014-123310 -1-2 2014-123310-7-43担保合同:2014-123310 -1-2 2014-123310-7-43 |
7140141 .50 |
7251908.73 |
(2015)泰商初字第98 号(2015)泰商初字第99 号 |
注:上述债权转让明细表为截止基准日(即2023 年2 月28 日)标的资产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资产文件约定方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