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山东苹果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山东苹果城文化旅游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将对其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 利,依法转让给山东苹果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威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分行与山东苹果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特联合发布本 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山东苹果城文化旅游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 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转让之日起立即向山东苹果城文化旅游有限责 任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 任。特此公告。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山东苹果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25 年 11 月 4 日
借款人 共债人 保证人 抵押人 本金 利息 诉讼费用 姜善易 / / / 1290565.02 327831.58 83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