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青岛迦勒互联网金融信息有限公司与青岛金鼠数字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迦勒互联网金融信息有限公司现将基于下列 文书所享有的对青岛波尔旺肉业股份有限公司、于雪初、周丽丽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金鼠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通知 各债务人、担保人向受让方履行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青岛金鼠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 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立即向青岛金鼠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青岛迦勒互联网金融信息有限公司 青岛金鼠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4 日 生效法律文书:(1)一审判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 0202 民初 6835 号民事判决书、(2016)鲁 0202 民初 6835 号之 一民事裁定书;(2)二审判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 02 民终 9903 号民事判决书;(3)其他生效法律文书:青岛迦勒互联 网金融信息有限公司与青岛波尔旺肉业股份有限公司、于雪初、周丽丽于 2019 年 7 月 8 日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
序号债务人 债权本金(元) 利息 其他费用、迟延履行金 保证人 1青岛波尔旺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2187417.39 以生效的判决文书计算为准 以生效的判决文书计算为准 于雪初、周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