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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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致山东济宁化纤厂债权人: 济宁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作出(2018)鲁 08 破字 1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申请人山东济宁化纤厂破产清 算申请并宣告对其进行破产清 算。2018 年 8 月 27 日,指定山东 中昊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 理人现将涉及 7 名无法联系职 工的债权领取事宜公告如下: 债权金额详情:陈龙 256.80 元;刘斌,1120 . 30 元;刘玉梅, 4654 . 62 元;王君,3000 元;王志 波,3000 元;袁丽,2731.18 元;周 燕,86692.72 元(代扣个人社保金 额34,488.90 元后,实际可领取金 额52,203.82 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债权人应自本 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7 日内办理签 字领取事宜。地点:山东中昊律师 事务所(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 8 号商动力电商大厦 19 楼),周一 至周五 9:00-17:00 。请携带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委 托他人代领,需额外提供授权委 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逾期未 领取的债权,管理人将依法处理, 因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费用,由 债权人自行承担。管理人联系方 式:13153726979,18605372158。 山东济宁化纤厂管理人 2025 年 11 月 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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