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正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二次分配的报告 各位债权人: 《山东正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 案》于2022 年 6 月 9 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东营市垦 利区人民法院(2018)鲁 0521 破 11 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 行。在山东正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时,因处 理破产财产交易、债权分配及注销过程中将产生税费、手续费等其他 费用,共计预留费用 150 万元。 因预留费用有剩余,管理人根据《山东正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对山东正汉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进行第二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一次 分配,具体分配额计算如下: 一、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 债务人本次可更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 311474.64 元,为预留 费用剩余款项 298033.61 元,及产生的利息 13441.03 元。预留费用剩 余款项具体如下:预留费用 150 万元,支出包括房产及地上附属物拍 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及不动产过户费、文印费等费用 1201966.39 元。另外,本次公告预计支出公告费 750 元,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 产总额为 310724.64 元。 二、破产债权的分配 根据《山东正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 配方案》,剩余的预留费用按照该分配方案对税款债权进行清偿,若 再有剩余,对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税款债权额为 2508924.28 元(滞纳金在普通债权中清偿),第一次 分配时分配额为 1423315 . 69 元,清偿比例为 56 . 7301% ,剩余 1085608.59 元未清偿。因此,本次分配的税款债权额为 310724.64 元, 总清偿比例为 69.1149%。 因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不足以全额清偿税款债权,则普通 债权分配额为 0 元。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式 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至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实施转账支付。 山东正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 年 9 月 10 日 附:山东正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二次分配明细表 (税款债权)
序号债权人名称债权债权 认 定 额第一 次 分配 性质(元) 金额(元) 金额(元) 第二次分配清偿 总 比例 1 国家税务总 局东营市垦 利区税务局 税款 债权2508924.28 元1423315.69 元310724.64 元 69.1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