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检察院
探索建立青少年帮扶工作三项机制
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近年来,郓城县检察院将青少年帮扶管理工作作为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家庭教育就业帮扶、法制宣传、青少年维权三项工作机制,有效降低了青少年犯罪率。
建立青少年家庭教育就业帮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效果。一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升帮扶工作实效。主动与学校、派出所等部门联系,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统计台帐》和预警档案,并以此为据,先后走进200多个问题青少年家庭,与300多位父母商谈青少年家庭教育措施,赠送《好孩子、好爸爸》、《弟子规》等书籍。二是强化心理辅导工作,增强闲散青少年社会归属感。对家庭生活困难的闲散青少年定期慰问,增强其社会认同感;组织他们与失足青少年零距离接触,通过现身说法、倾心交流等,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三是强化就业指导工作,增强青少年社会生存能力。以“五进两服务”活动为契机,深入社区了解情况,确定帮扶有闲散青少年的家庭13户;主动联系社区,安排闲散青少年参与社区活动,积累社会工作经验和劳动技能。
建立法制宣传机制,有效预防在校生犯罪。一是成立志愿者法律服务队,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志愿者法律服务队”,先后深入44所学校,为近3万名学生作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开展“学法用法净化心灵,做人做事创造未来”法律宣读活动,先后在30余所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讲,发放法律知识书籍、法律问卷调查1万余份;在青少年中开展抵制“黄赌毒”教育,在部分中小学校发放《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画册3000余册。二是是深化法制宣传功能,帮助闲散青少年了解社会、融入社会。为闲散青少年订阅报刊杂志,为其更好地了解社会创造条件;多次组织闲散青少年到普法基地参观,提高其知法守法意识;定期辅导,释疑解惑,为其成长铺平道路。
建立青少年维权机制,营造良好成长环境。一是严厉打击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有效维护了校园周边环境。二是注重教育挽救,慎用逮捕措施。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准确、审慎地把握逮捕尺度,除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以外,做到可捕可不捕的尽量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尽量不诉,给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刘霞 董恩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