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博、王 进、周德亿、王昌城与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告函
淄博春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蔡祈敢(公民身份证号码:330329196502192093):
根据李文博与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李文博已将其附件中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李文博与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根据王进与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王进已将其附件中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王进与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根据周德亿与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周德亿已将其附件中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周德亿与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根据王昌城与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王昌城已将其附件中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王昌城与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通知要求下列附件中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通知之日起立即向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通知。
附:通知及债务催收函清单
李文博、王进、周德亿、王昌城 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通知及债务催收函清单(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1)各项债权转让基准日:债权基准日为 2021年5月20日。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275182166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王舍路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