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根据债权转让方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与债权受让方青岛好望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将享有的(2022)川 0191 民初7161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债权依法转让给青岛好望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人高群(37028119921129463X)应当向青岛好望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人:青岛好望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