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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历城二大队于 2021年12月31日前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扣留的机动车,在法定期限内未有当事人或机动车所有人前来接受处理和认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依法扣留的机动车(附清单)予以公告。请相关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机动车辆合法证明、《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材料到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历城二大队(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九路港沟收费站以北五十米院内)接受处理,公告后三个月内如仍无当事人或机动车所有人前来接受处理或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历城二大队 二0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的机动车信息如下序号101112131415车型轿车轿车轿车越野车面包车轿车重型货车重型货车轻型货车重型货车重型半挂轻型货车重型半挂轿车商务车 车牌号 无 鲁SC1191 鲁JZV001 无 豫BY8508 鲁AAV170无冀T60085苏CAY816鲁PC3309冀JN8120无冀A830P 挂 鲁A532YL 鲁B6ND19 车架号 LHGCP1686A2063790 SALSN25478A1644601A024482B9110098 发动机号 00543118J颜色黑色黑色黑色黑色白色黄色蓝色绿色白色红色红色蓝色 红色车头绿色车身银白色深蓝色 品牌 本田 北京现代 大众 路虎 五菱 福特 解放 东风 时代 解放 跃进解放 上海华普 马自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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