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事先告知书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49次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事先告知书


 

枣公积金责缴告字[2021]002号

    枣庄市前程日化有限公司:

    我中心近期拟对你单位下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该决定书主要内容事先告知如下:根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十条规定,你单位应为于后玲(身份证号:3704051970****0429)补缴住房公积金 11647.4元(其中单位应缴 5823.7 元,单位为职工代缴 5823.7元),补缴时间段为2015年02 月至2020年1 月。要求在收到本决定书15个工作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的,我中心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

    你单位对以上告知事宜如有异议,请在接到本告知书5 个工作日内向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一部(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112号)提出书面申辩材料。逾期不提出视为你单位无异议。

    执法人员:

    杨廷刚

    证件编号15040016049

    白茂亮

    证件编号15040016053

    注:月缴存基数依据于后玲提供的银行代发工资流水,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5%。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5日

 
 
  上一个:公 告
  下一个:公 告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