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解除合同通知书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35次
        
 

解除合同通知书

博兴县锦秋街道办事处世纪金鹰服装商场并陈继胜:

    2010年10月1 日滨海县金鹰服饰广场同博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10年10月1 日至 2020年9月30日止。2017年6月21日你单位同博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签订了《与滨海县金鹰服饰广场签订租赁合同的变更及补充》,将上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变更为 2010年10月1日起至 2025年9月30日止,租金自2020年 10月1日起调整为68万元,于每年6月30 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

    2021年10月1日至 2022年9月30日年度的租金,你单位应在2021年6月 30日前付清,但你单位于2021年11月份仅支付了38万元,剩余30万元租金未付。

    现已经到了2022年7 月份,但你单位也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你单位的行为已严重违约,不能实现签订合同的目的,现根据《租赁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再根据《民法典》第 563条、第565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解除双方2010年10月1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和2017年6月21日签订的《与滨海县金鹰服饰广场签订租赁合同的变更及补充》。

    博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7月18日

 
 
  上一个:公 告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