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刘永梅: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自 然 人 黄 惠 亭 ( 身 份 证 号 :511322199109254124,下同)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将享有的 借 款 人 刘 永 梅 ( 身 份 证 号 :370322197402241342)的债权(详见清单)依法转让给黄惠亭,与此转让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方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自然人黄惠亭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清单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2022年7月1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