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王建德、刘娜: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侯强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对借款人王建德所拥有(2021)鲁 0212 民初 9722 号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侯强。截至2022年 2月10日,该笔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2164616.69元,针对上述贷款债权,借款人应支付给侯强的利息按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应支付的诉讼费用、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结果给付。
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侯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侯强
2022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