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被申请人张传民、贺秀景: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济宁鑫顺汽车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追偿权合同纠纷[济仲案字(2019)第1124号],已经审理终结。本会于2021年4月8日作出《济宁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济仲裁字(2019)第1124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留置等方式送达,应申请人的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裁决书。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会[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537-7711175]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