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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法直接向下列土地权利人与被征收人或被征收房屋利害关系人(详见附表)送达剩余土地补偿价格评估表,现向下列相关土地权利人与被征收人或被征收房屋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郑州路两侧改造项目的剩余土地补偿价格分户表。请下列相关土地权利人与被征收人或被征收房屋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该房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到青岛市市北区商水路6号征收办公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商水路6号,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3306481582)领取被征收房屋剩余土地补偿价格分户表,逾期视为送达。 相关土地权利人与被征收人或被征收房屋利害关系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送达生效之日起10日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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