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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对王昭和依法享有的经(2013)黄商初字第1968号判决书确认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吴绍尉。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王昭和、抵押人王昭和、王金玲依法向新债权人吴绍尉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 (买受人)吴绍尉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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