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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 生(370304198402120091)、孙学文(370304199306204214),你二人分别自 2021年 6月 20 日、2021年6月 30 日起至今均已连续旷工超过 5 天,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征求工会意见,公司于 2021年 8月 31 日与你二人解除劳动合同。因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特此通告。 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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