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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1年7月28日 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25次
        
 
杜镇兴、王海英:本院受理原告代东晓诉你方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36号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泽海:本院受理原告高金鑫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12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史祖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9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吴裕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9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绿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绿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旺角广场店、青岛英睿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夏娟诉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03民初2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欣:本院受理原告邱巧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保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淄博金龙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孙立博、青岛伟泽能源有限公司、李玉辉、杨乐:本院受理修海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03 民初162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维艺尚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芳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为返还原告工程款、材料款及违约金85279.8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市北区登州路22号丙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强: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2 民初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滕洪臣、王进梅、曲晓军、曲宏艳、王君、莱州市鹏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懂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方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苗圃生鲜配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212 民初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淑兰:本院受理原告张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2民初1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于林静: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高慧: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外大酒店有限公司、青岛华外实业有限公司、王积武、陈芸芳: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青岛华外大酒店有限公司、青岛华外实业有限公司、王积武、陈芸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异议人曹志峰向我院提出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审判庭接受询问。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勇:本院受理原告吴现库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尹辛、綦文婷、綦永刚、张红: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尹辛、綦文婷、綦永刚、张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将该笔债权转让给申请人宋小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2执异84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孙占安、孙秀珍、孙红旗:本院受理原告张帆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豪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希望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中豪外国语培训学校、崔梅、MA JUN、崔淑玲、崔华录、李建、李东芹、李世新、马爱华:本院受理原告陈艳起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饮乐康生物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东戈姆科贸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克龙,张苏香: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罗万胜: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森客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慧晶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2民初 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日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蓝立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綦昊远: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 0212民初 159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帅进: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212民初 1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周红艳、周瑞彤、青岛巨鲸达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告曲同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212民初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巩合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2民初132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邵安:本院受理原告邵一岚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12民初313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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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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