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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农缘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友营,身份证号码:370982198710201012,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新人社监罚字[2020]第002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新泰市人民政府或泰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新泰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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