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我行与王龙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20)济农商历债转字第 07-08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谷明清、谷明水所欠397,012.42元不良债权转让给王龙;其中:(1)谷明清于2013年12月24 日在我行借款 100,000元,贷款余额93,700元,到期日 2014年11月15日;担保人:李贤明、刘照松、刘宜成;截至2020年5月20 日债权合计243,360.52元,其中:本金93,700元、利息 148,328.52元、诉讼费 1,332元;
(2)谷明水于2012年6月13 日在我行借款100,000元,贷款余额1.58元,到期日 2013年5月 12日,担保人:谷明清、魏福苹、李焕圣;截至2020年5月20 日债权合计 153,651.9 元,其中:本金 1.58元、利息 150,605.32元、诉讼费 3,045元。
现特此通知上述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将上述债权直接向王龙清偿。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
2020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