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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0年9月1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97次
        
 
青岛藤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晓璐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498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撤回被告申请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胡昆明、胡绪娥:本院受理黄桂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3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伟、韩传军、丁津、于秀花:本院受理北京小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康小彦:本院受理原告许兆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许兆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鲁0203民初1980号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迟明钰:本院受理原告王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周耀:本院受理段德欣诉周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756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代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保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红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达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马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泓晟隆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涛:本院受理张振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639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郭伟、耿国良:本院受理原告耿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72万元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市北区品成阿玛尼美容美发店: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对市北区品成阿玛尼美容美发店作出的(青北市监消处字[2019]52号)《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203行审128号行政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伟:我院受理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1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基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宋成:本院受理高昕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648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丽娟:本院受理原告毛长波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03民初8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任强:本院受理孙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03民初9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正扬:本院受理陈玉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701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3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泰山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大洋船舶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203民初118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华鑫:本院受理原告孙召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立美:本院受理原告刘玲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2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立美:本院受理原告徐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24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滕琳:本院受理原告王世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34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海英:本院受理原告李春明诉你与第三人青岛融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3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郑波: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锒亚优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诚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1938号民事判决书(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汽车代购服务合同》、被告退还购车款83万元及利息损失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新勇、姚桂凤、王忠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原告45608.59元、利息5425.81元、违约金13680元、律师费7900元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雪峰:本院受理原告尹延忠诉你及被告董从从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董从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广华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心、青岛广华实业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卢琏军诉你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文书。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你等协助办理青岛市市北区曹县路118号4单元701户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泽菊、临沂建龙洁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桂玲诉被告宋泽菊、临沂建龙洁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二人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二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361600元及支付以3616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二、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由二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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