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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7月23日借款合同编号 建齐借字(2016)第48号、建齐借字(2016)第51号担保人名称 建齐借字(2017)第36号、建齐借字(2017)第37号、建齐借字(2017)第24号、建齐借字(2017)第23号、建齐借字(2016)第22号、建齐调字(2017)第03号、建齐借字(2015)第60号、建齐调字(2016)第62号担保合同编号 山东冠军纸业有限公司、严亚明、周秀娟、周国东、庄银燕、山东中州电缆有限公司 建齐最高额自保字(2016)第62-1号、建齐最高额自保字(2016)第62-2号、建齐保字(2016)第22号、 建齐保字(2016)第62号、 建齐保字(2017)第23号、 建齐保字(2017)第24号、 建齐保字(2017)第36号、 建齐保字(2017)第37号、 建齐最高额抵字(2013)第73号 北京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宋学忠、刘风庭、艾宪民、黄绪纲、山东路联交通材料有限公司 建齐自然人保证字(2016)第48-1号、建齐自然人保证字(2016)第48-2号、建齐自然人保证字(2016)第48-3号、建齐自然人保证字(2016)第48-4号、建齐最高额抵押字(2016)第48-1号、建齐最高额抵押字(2016)第48号、 建齐保字(2016)第48号; 建齐自然人保证字(2016)第51-1号、建齐自然人保证字(2016)第51-2号、建齐自然人保证字(2016)第51-3号、建齐自然人保证字(2016)第51-4号、建齐保证字(2016)第51号、 建齐保证字(2016)第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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