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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蓝中君、张领航与张京京( 身份证号37108119800824822X)2020年6月24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蓝中君、张领航已将对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2016)鲁0682民初 172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烟台东方君悦餐饮有限公司、烟台盛泰水产有限公司、张家良、于萍、担保人山东惠民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所欠甲方的债权及相关权益已转让给张京京,特此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请上述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张京京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蓝中君、张领航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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