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世兴城建有限公司、张乐利、张慧: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刘鹏与山东世兴城建有限公司、张乐利、张慧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潍仲字第0284号。因无法向你公司及个人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0日内。公告期满之次日起第11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庭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19年1月8日上午9时,地点为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仲裁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