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10月9日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33次
        
 

法院公告 2018年10月9日

谢周梅:本院受理原告汶上县乐高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谢周梅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十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汶上县鑫汇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亓新娟:本院受理原告何红波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30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冯杰:本院受理原告韦青与被告冯杰租赁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30民初2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贺明利:本院受理原告韦英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91民初3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新技术建筑开发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珠刚、李秀英诉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胡言所、信敬玉:本院受理原告张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91民初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8年7月1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赵冬梅申请宣告赵波失踪一案,申请人赵冬梅称,下落不明人赵波于2004年11月21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下落不明人赵波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赵波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赵波生存现状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赵波情况向本院报告。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恭、范鲁宁、肖祥英、王超:本院受理原告曲阜东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胡呈均、胡成建、孔祥友:本院受理原告曲阜东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山东圣华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圣华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阜市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881民初19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金良:本院受理原告郭电强诉李金良(2018)鲁0881民初2625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济宁奇正交运物流有限公司、济宁市安海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济宁华贸商务有限公司、黄士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汇祥源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881民初14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玉伦:本院受理原告金占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陵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海南中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马利珍:本院受理原告歹文强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881民初1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庆苓、魏强、张庆涛:本院受理原告曲阜东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颜廷平、颜廷敏:本院受理原告曲阜东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展辉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陈健强等人与曲阜展辉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对被执行人曲阜展辉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曲阜圣都商城A区17号、19号房地产(产权证号:01017756)进行评估。通过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鲁弘估字(2018)第33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法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凯:本院受理原告李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81民初1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樊印华:本院受理原告安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26民初1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欢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李艳海:本院受理原告孟庆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828民初18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济宁市鑫雅商贸有限公司、山东鼎信煤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诉你们与济宁新时代经贸有限公司、山东兴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0811民初64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审判团队综合楼楚孔岭团队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嘉祥华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鑫雅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0811民初64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审判团队综合楼楚孔岭团队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孙燕、高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瑞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11民初3631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判令孙燕偿还给原告山东瑞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受让贷款本息635820.72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刘石艳、张继友、李守龙、刘福臣:本院受理任兴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张玉增:本院受理任兴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张玉增、杜玉娥:本院受理任兴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北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潘峰:本院受理济宁儒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宁北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济宁市中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乔义秋、刘少胜、潘峰、王革、乔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11民初字645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汶上县周凤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杨庆山、周长凤、杨明明、周红、杨敏敏、徐保运: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济宁市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汶上县周凤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杨庆山、周长凤、杨明明、周红、杨敏敏、徐保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司法询价报告书鲁产权询〔2018〕854号及房地产估价报告(山东)鸿润(2018)估字J144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司法询价报告书鲁产权询〔2018〕854号及房地产估价报告(山东)鸿润(2018)估字J144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利津至信贸易有限公司、薄其利: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及东营市昊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义辉化工有限公司、张善花、王春三、陈金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22民初1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刘学霖、刘明霞:本院受理临沂市冠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你们为(2017)鲁1302执160号案件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302执异23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刘学霖、刘明霞为本案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书,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