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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10月9日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45次
        
 

 法院公告 2018年10月9日

 山东文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诉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就(2017)鲁10民初398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秦良光、王巧云、隋典轩、陈永清: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任国栋、王雪芹、张伟、秦晓辉、刘永兴: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马红伟、于淼淼、马龙飞、于洪涛:本院受理的中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王经伟、杨君、隋福芹、刘京武、刘富坤: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王波、丛培芳、王永乐、仇磊、姜涛、张涛:本院受理的中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4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姜国林、孙红: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4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张京龙、王国荣、董文泉、宋国青、兰守江、于岩松:本院受理的中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3民初7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李宁:本院受理的原告毕于超诉被告闫畔畔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并于送达之日9时在本院经区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新众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乳山金联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经区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宋菲菲:本院受理原告景伟与被告宋菲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269898元)、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苗伟:本院受理原告林松与被告苗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60000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市唐路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村第二分公司与被告威海市唐路服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所地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58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苗伟:本院受理原告康生红与被告苗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40343.2元)、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高振江、生翠荣、威海瑞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苗誉瀚与被告高振江、生翠荣、威海瑞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02民初320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高振江、生翠荣偿还原告借款25万元、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7960元及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丛培敏、邓基利:本院受理原告孟庆胜与被告丛培敏、邓基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79 000元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毕建颖:本院受理威海美室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文登分公司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我院受理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登支行与吕云、刘韵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要对被执行人吕云所有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区九龙路68号1单元401室房产予以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威海市文登区九龙路68号1单元401室房产一套。二、变卖价格。第三次拍卖保留价126720元。三、变卖方式:现状变卖,产权转移过程中的税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变卖中的成交价全部为本院实际收取的价款。四、应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五、应买申请登记方式:有意应买者可持变卖公告及身份证明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技术室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2.5万元。户名: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齐商银行威海文登支行,帐号:801124801421000381。在报名期内,如仅有一人缴纳保证金,即成交;如2人以上缴纳保证金,再进行竞买(竞买期间不再接受其他报名);如无人缴纳保证金,此后公告期内愿意应买的先到先买(以变卖款到账为准);前一位应买人未按约定足额交纳价款的,后一顺位应买人顺位递升。六、变卖时间及地点:变卖会定于2018年11月20日上午10时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进行。七、变卖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60日内无人应买,变卖终止。八、特别说明:1、变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依法向买受人出具执行裁定书。2、标的物现场的移交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委托法院不采取迁出房屋的强制措施。3、变卖不收取佣金。4、买受人自行察看标的物。联系电话:0631-8476721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张传洲、何卫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和支行诉你们与孙成宾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142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曹秋阳,许有森,青岛永昌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与被告曹秋阳,许有森,青岛永昌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4537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朵,罗永强,威海市汇成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与被告王朵,罗永强,威海市汇成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4532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勇,山东凯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与被告张勇,山东凯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4530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龚萍:本院受理原告王辉庆与被告龚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677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鲲翔:本院受理原告岳晓梅与被告李鲲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1038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林兵:本院受理的原告曲刚诉你及常炳桂、王胜苗、李文广、王稳、王中结、唐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82民初4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振光、张秀红: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崔延娇与被执行人刘振光、张秀红(2015)汶执字第1084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异议人北京首钢新钢联科贸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作出(2018)鲁0830执异32号执行裁定,驳回其异议,异议人不服,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鲁0830执异32号执行裁定书及北京首钢新钢联科贸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内到本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汶上县人民法院

    山东朴尔斯曼发电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朴尔斯曼发电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田利振:本院受理原告汶上县建辉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田利振、被告济宁恒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济宁恒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

    汶上县人民法院

    裴忠华:本院受理原告汶上县乐高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裴忠华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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