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根据齐丽红、张恒告、郑润章与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约定,齐丽红、张恒告、郑润章已将对李明所享有的保证担保借款债权(债权具体情况为:2016年10月9日借款本金人民币180000元)及借款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该债权下的从权利也随着债权的转让一并转让,全部转让给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李明,请依法向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齐丽红、张恒告、郑润章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