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基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借款人):
烟台市牟平丞讯电缆有限公司、林目涛、李少晶、李建、曲健英、姜勇、李少双(担保人):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烟台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原兴业银行拥有的对烟台市基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本金49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已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自2018年9月4日起将上述全部债权转让给傅建克,由傅建克享有受让债权的一切权利,特此公告通知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并请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傅建克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傅建克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