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权利继受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见此公告后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
借款人信息:
济宁月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370800200039545,贷款起始日2015.11.19,到期日2016.11.18,贷款余额150万元。
担保人信息:
济宁市兖州区金正源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370882200010510
王庆言,身份证号:370822197301230238
褚洪英,身份证号:370822197310091241
李娜,身份证号:370882198602072027
张永敏,身份证号:370822197210172423
徐会坦,身份证号:370882198908145516
李盼盼,身份证号:370882198711092043
郝云鹏,身份证号:370882197706182437
栾绪红,身份证号:370882197710072484
借款人信息:
济宁金领圆商贸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59520542-6,贷款起始日2015.10.20,到期日2016.10.19,贷款余额180万元。
担保人信息:
济宁众德建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56520603-0
刘祥英,身份证号:370811195012120827
柴永合,身份证号:370811195001020855
翟志强,身份证号:370827198907162053
翟帅帅,身份证号:370827198811142015
柴广法,身份证号:370811197308252019
葛秋云,身份证号:370883198911254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