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拟对合法拥有的以下6宗不良贷款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详情如下:
1、赵明珠、赵明秋2笔不良贷款债权,结欠本金399,984.54元,利息2,090,023.69元,诉讼费16,433.00元,债权合计2,506,441.23元;
2、程浩、李淑云2笔不良贷款债权,结欠本金197,993.91元,利息578,890.92元,诉讼费8,318.00元,债权合计785,202.83元;
3、张祖鹏、王靓2笔不良贷款债权,结欠本金199,988.62元,利息1,000,332.53元,诉讼费10,037.00元,债权合计1,210,358.15元;
4、苏桐、周广涛2笔不良贷款债权,结欠本金197,994.97元,利息583,461.56元,债权合计781,456.53元;
5、刘云仙、高秀琴2笔不良贷款债权,结欠本金138,180.59元,利息388,713.69元,债权合计526,894.28元;
6、刘丽波、程伯玲2笔不良贷款债权,结欠本金83,912.91元,利息418,733.69元,诉讼费3,687.00元,债权合计506,333.60元。
欢迎符合规定意向的买受人购买上述债权,欲了解债权详情,请向济南农商银行高新支行咨询。
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9月6日-10日(3个工作日)。
联系人:丁经理
联系电话:0531-88986276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汉峪金谷A3-2号楼三楼
监督电话:0531-88896290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