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金莱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抵押人):
山东金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人):
山东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人):
李文山、陈禄冬、何允强(保证人):
根据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与烟台市申康商贸有限公司(受让方)于 2018 年6月 15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经将你方与烟台银行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于2013 年11月 5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请你方直接向受让方履行法定义务。
通知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2018 年8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