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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8月13日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80次
        
 

法院公告 2018年8月13日

 滕俊生: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滕俊生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晓娜: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晓娜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吴松桥: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吴松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姚炜: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姚炜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凯: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凯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秋梅: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秋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赵金娥: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赵金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可文:本院受理原告徐守杰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1民初15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白福杰:本院受理原告李克树与被告白福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2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宫彩虹: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振通工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宫彩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1民初13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李占华、郑春艳: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诉被告李占华、郑春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1民初4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程远金、张玉芬: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诉被告程远金、张玉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1民初12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崔灿、朱正军: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诉被告崔灿、朱正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1民初12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山东金锋人造皮革有限公司、山东鑫龙高科有限公司、李文恒、林水河、李长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5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山东金锋人造皮革有限公司、山东鑫龙高科有限公司、李文恒、林水河、李长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3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山东金锋人造皮革有限公司、山东鑫龙高科有限公司、李文恒、林水河、李长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1民初63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宋付立:本院受理原告王永斌诉被告宋付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4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李小敏、李作元、赵玉兰申请宣告李宝文死亡一案,经查:李宝文,男,汉族,1971年9月2日出生,户籍地黑龙江省桦川县创业乡西大村1组,住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智家村。2017年11月16日,其乘坐“普陀岛”轮由烟台去往大连途中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李宝文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龙口市人民法院

    秦敏钢、唐捷艳:邹方勋、姜卫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0681民初3323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1执801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期满后次日,立即偿还申请执行人邹方勋、姜卫执行款125391.00元及利息,申请执行费1781.00元。逾期仍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临邑鑫源面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孟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马明浩、翟明鹏:本院受理原告林非非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4民初197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邑县人民法院

    长岭县长岭镇农民乐庄稼医院及经营者谢俊英:本院受理的原告德州祥龙生化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2民初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广西耐德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德州祥龙生化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2民初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张雨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素芹、张令芳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2民初683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单世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县支行诉被告单县鑫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马敬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县支行诉被告单县鑫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3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郭祥中、段福龙:本院受理原告欧阳安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8日在本院苟村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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