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驰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济宁驰众机械有限公司、张东海、张玉花、张辉、杨爱荣:
鱼台县驰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我行于2014年12月18日签订编号为S378050M 120140340576《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鱼台县驰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我行借款200万元,期限自2014年 12月 18日至2015年12月17日,济宁驰众机械有限公司、张东海、张玉花、张辉、杨爱荣为该笔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签订后,我行业已履行了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依据约定鱼台县驰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在2015年 12月17日前归还全部借款,但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欠息仍未予归还。依据相关法律和合同规定,我行现正式通知上述各方立即偿还相应的利息、罚息。如你方不能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我行将随时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以保障我行权益。
特此通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