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宝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威海市尚易置业有限公司、威海华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文登市威龙工具有限公司、孙树志、邹杰:
你方和我公司的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已由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5)威商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生效,且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我公司已于2018年7月25日将该判决书的债权转让给威海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通过报纸公告的方式向你方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你方于接到通知后,向威海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偿还责任。
本债权转让通知自见报之日生效。
通知人:威海市高区金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