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帮你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玉:
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王庆国诉山东帮你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玉芹、张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德仲裁 10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员回执、授权委托书及仲裁员名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5 日以内。如不选定仲裁员,则于答辩期满次日由本会主任指定吕曹锋担任独任仲裁员、由石晓宇担任本案的记录,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定于2018年10月11 日下午2时30 分在本会临邑办事处开庭。
地点为德州市临邑县洛源路320号(邢侗公园东门向北100米路东),请按时出庭,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
0534-4233148 13406899148
德州仲裁委员会
二 0一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