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龙宝: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山力电缆保护管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327民初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坪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南县人民法院
季维香:本院受理申请人临沂鲁东食品有限公司诉季维香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民特58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南南(女,公民身份号码:371329199101130627):本院受理原告李传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329民初283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李强(男,公民身份号码:371329198605102414):本院受理原告王琪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329民初15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夏超:本院受理原告刘元宽诉被告夏超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91民初9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临沭晟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裕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中房远望(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委托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司法鉴定的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及(2017)鲁1329民初1417号开庭传票。鉴定结果:你公司院内办公楼主体工程鉴定造价为5167469.79元。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沭县人民法院
李新友:本院受理上诉人张炎之与被上诉人皮佃宝、原审被告孙德云、李新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民终4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上业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桂阳,经理。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银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临沂上业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金钥匙控股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29民初319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赵夫标、周锦虎、临沂市绿苑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赵夫标与被上诉人赵夫标、原审被告周锦虎、临沂市绿苑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民终6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泽、徐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李怀生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327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十字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崔永军、汲长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莒南县全顺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327民初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十字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徐泽、徐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莒南田松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327民初6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十字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赵梦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郭磊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27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十字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田乃群、刘加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李孟洋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327民初1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十字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山东鲁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永固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捷力机械有限公司、沈德同、沈德刚、杨华、张建云、山东鸿宇科技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山东诚邦重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13执30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公司)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13民初12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廷远(男,公民身份号码:372833196801083912):本院受理原告高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329民初66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高霞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利息以2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1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菏泽泰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因遗失票据号码为3200005123419922,金额为壹拾万元整,出票人为山东荣庆通达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兰陵县明奎商贸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山东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为贰零壹柒年壹拾贰月壹拾肆日,到期日为贰零壹捌年陆月壹拾肆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之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兰陵县人民法院
云雪杰(公民身份号码:371329199008155731)张振美(公民身份号码:372833198012131511):本院受理原告赵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29民初6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张为华(公民身份号码:372833196809224214):本院受理原告张立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29民初5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陈桂明、苏洪凤、高树英、刘玉梅: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与山东晨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陈贵德,陈桂存,山东智圣汤泉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山东晨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沂南县华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沂南县华苑商务大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民初128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顺涛、尹继兴: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秀国与被上诉人临沂市商业银行金泰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崇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丽娟与你的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张丽娟提出与你离婚,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29民初2150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的第三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沭县人民法院
孙守勇(男,公民身份号码:37282219720910461X):本院受理原告李宝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329民初225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王宁:本院受理原告刘学义诉你与诸城中旺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兴蒙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潍坊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邑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邑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现提起上诉,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平邑县人民法院
潍坊雅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史玉宾、高玉龙、刘少杰:本院受理原告烟台赛宝装饰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6民初19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赵李江:本院受理原告海阳市永平纸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阳市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8年6月26日刊登的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新疆广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诉王乃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2018)鲁0103民初256号民事判决”更正为“(2018)鲁0103民初838号民事判决”。特此更正。
本报2018年6月28日刊登的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亚男与山东艾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告中“本委定于2018年8月9日09时30分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第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应更正为“本委定于2018年8月9日09时30分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特此更正。
武城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9日刊登的“原告代洪亮诉徐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的送达内容应为“(2018)鲁1428民初656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武城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9日刊登的“原告代树安诉徐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的送达内容应为“(2018)鲁1428民初655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武城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9日刊登的“原告秦孟柱诉徐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的送达内容应为“(2018)鲁1428民初654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本报于2018年5月24日第2、3版中缝刊登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荣秀丽诉王炳万、文登市万鑫面粉加工厂、苘富、王铁山、周秀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周秀丽”应更正为“周秀春”,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