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与潍坊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方”)于 2016年 9 月 27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在下表所列借款及相关担保合同、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和担保人。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6 月26 日序号借款人名称
青州市万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2015 年齐银借 0602字 015号
抵质押、保证人名称王岩/李多勇
抵质押、保证合同编号
2015 年齐银高保0602 字 015 号/2015 年齐银高抵0602字 015 号原贷款行
齐商银行潍坊青州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