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身份证号 371421 19890210 5712)、董婷婷(身份证号 37142119910706 002X)、刘合升(身份证号 372421 19650302 6912)、王凤英(身份证号372421 19670721 574X):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山东圣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第一被申请人刘伟、第二被申请人董婷婷、第三被申请人刘合升、第四被申请人王凤英、第五被申请人鑫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担保追偿纠纷一案(案号德仲裁字[2018]第 121号),现依法向你四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10 时(遇节假日顺延 )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点为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信访中心 210 室。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 30 日至 40日,逾期即视为送达。
德州仲裁委员会
2018 年 6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