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红 (身份证号 372422 19671010 1264)、周金雪(身份证号 37242219661022 1218)、周玉钢(身份证号 371426 19880228 1251)、姚甲兰(身份证号 371426 19901202 7229)、张文华(身份证号 371425 197506280018):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鑫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第一被申请人高立红、第二被申请人周金雪、第三被申请人周玉钢、第四被申请人姚甲兰、第五被申请人张文华的担保追偿纠纷一案(案号德仲裁字[2018]第 119 号),现依法向你五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 )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点为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信访中心 210 室。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 30 日至 40 日,逾期即视为送达。
德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 6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