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同岗:
根据张乃勇、韩邦芹、高蕊、赵会君、王洪吉、李凤兰与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张乃勇、韩邦芹、高蕊、赵会君、王洪吉、李凤兰已将对靳同岗所享有的保证担保借款债权(债权具体情况为:2016年9月29日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及借款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该债权下的从权利也随着债权的转让一并转让,全部转让给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靳同岗,请依法向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张乃勇、韩邦芹、高蕊、赵会君、王洪吉、李凤兰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