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福昌:
根据赵传宝、曹代儒、乔明金、张传凤与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1日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约定,赵传宝、曹代儒、乔明金、张传凤已将对韩福昌所享有的保证担保借款债权(债权具体情况为:2016年9月8日借款本金人民币4170000元)及借款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该债权下的从权利也随着债权的转让一并转让,全部转让给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韩福昌,请依法向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赵传宝、曹代儒、乔明金、张传凤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