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国:
根据王守财、韩其花、黄立福、王美芹与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 11月1日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约定,王守财、韩其花、黄立福、王美芹已将对刘利国所享有的保证担保借款债权(债权具体情况为:2014年11月6日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借款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该债权下的从权利也随着债权的转让一并转让,全部转让给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刘利国,请依法向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王守财、韩其花、黄立福、王美芹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