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新(身份证号:3723241963XXXX7211):
你本人为无棣县地缘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于2009年10月12日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0万元,公司设立后,注册资金被抽回,但你本人一致未补缴注册资本。根据滨州正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滨正兴审咨字(2015)026号做出的审计报告显示,你本人应缴的股东出资额350万元实际投资额为0,且至今你仍未缴纳。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分两次依法向你邮寄了书面催缴函,但你本人均拒收。现依法以公告的方式向你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您应全面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将应缴的出资足额存入无棣县地缘置业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逾期则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公司账户:9130113500242050000104
开户银行:无棣县无棣农村信用合作社
催告人:无棣县地缘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