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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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书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8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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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潍坊市劳动能力
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书
(潍劳鉴〔2018〕第 040111号)
被鉴定人:肖玉梅
身份证号码:37078219790716052X
用人单位:诸城市鑫汇服装辅料厂(崔炳龙)
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诸人社工伤认字〔2017〕N0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肖玉梅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十级11 条。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拾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为无生活自理障碍。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上述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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