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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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盛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9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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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123456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
青岛阳光爱晚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金宝昕砼业有限公司
青岛逸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海地丰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嘉邦工贸有限公司
青岛秀英工艺品有限公司合计
债权本金
数额15,000,0006,954,951.881,600,0001,400,0001,955,047.262,407,409.129,317,408.24利息余额
528,587.78
494,455.10
145,479.67
135,354.35
333,595.19
333,281.04
1,970,753.13
担保人李春玲、杜金尧
顾清哲、董广涛、顾花妮、青岛公信生态园艺科技有限公司李琳、徐娟
马骁、杨望星、相克文、范宇、相世民、陈淑娟、青岛智文通网络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尚美酒业有限公司王金强、李思夷刘汉革、张秀英
债权本息
合计15,528,587.787449,406.981,745,479.671,535,354.352,288,642.452,740,690.14
31,288,161.37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盛信达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盛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安排,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公告清单所列的借款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抵押权及相关的诉讼费用追偿权等)依法转让给青岛盛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盛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盛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盛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5 月29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准日为2018 年3 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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