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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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青岛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5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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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
青岛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青岛三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青岛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受让方”)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COAMC 鲁经一-2017-A-22-003),转让方已将其在合同编号为2012 年固定资产贷款1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及相关担保合同项下之债权及其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标的债权余额共计人民币陆佰叁拾贰万零捌元柒角贰分(小写:¥6,320,008.72元)。其中,本金肆佰玖拾玖万玖仟柒佰捌拾肆元捌角陆分(小写:¥ 4,999,784.86元 ),利息壹佰贰拾柒万壹仟零陆拾肆元捌角陆分(小写:¥1,271,064.86元 )(包括罚息、复息、逾期利息),代垫诉讼费肆万玖仟壹佰伍拾玖元整(¥49,159.00元)。据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转让方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并请贵方及/或其法定的义务继受人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39号6层
电话:18562566271 联系人:曲磊
转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受让方:青岛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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