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恒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
1、债务人为李鹏的债权一宗(本金0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2、债务人为宋光的债权一宗(本金49948.61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3、债务人为胡广宇的债权一宗(本金11611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4、债务人为杨仍志的债权一宗(本金30000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5、债务人为赵大起的债权一宗(本金63465.62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本次竞买人限定:可以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曾经办理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竞买保证金于2016年6月22日下午16时前汇至拍卖人指定帐户(到账为准),并持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与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不成交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49号。
电话:0535-6212177 13562528972
山东中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