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2月16日下午14时,在齐河县人民法院5楼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齐河县赵官镇大胡村南的食用油加工厂内的房产及加油机等设备,参考价97100元,保证金15000元;
2、位于齐河县赵官镇赵官棉厂院内饭店内空调、蒙古包等,参考价67860元,保证金10000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2月1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齐河县支行,账号:12003009026411911,收款人:齐河县人民法院过付款专用),并携有效证件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不计息返还)。
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15日16时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公司地址:济南市无影山东路38号名人时代大厦2606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18266178989
山东天乙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