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东区人社监理告〔2026〕36 号
东营星运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黄河路674 号鹏豪盛都12 幢117 号商铺)
经查,你(单位)拖欠鲁强观天下(鹏豪盛都)项目8 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13826 元。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单位于2026 年9 月8 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东区人社监令〔2026〕36 号),要求你单位自收到该指令书之日起3 日内足额支付8 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13826 元。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予履行。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自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3 日内足额支付8 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13826 元,并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向8 名农民工加付赔偿金,共计770739 元(大写:柒拾柒万零柒佰叁拾玖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 日内向本机关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地址:东营区政府办公楼1 号楼112 室
联系人:郭玉峰 张洪昌
联系电话:0546-8212520
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11 月 |